您现在的位置是:浙江省公安厅>>专题专栏>>走进110
[加入收藏] [ ]【打印
110短信报警注意事项
发布日期:2007-10-08

1110短信报警主要用于听力语言残疾人报警和群众在遭遇绑架、室(车)内盗抢等不宜使用语音报警的特殊情况下的报警,是电话报警的一种辅助手段。一般情况下,建议市民首选方便快捷的电话报警。

2、因受短信技术的局限,110短信报警目前只能以地级市为单位分别设立报警接入号码,如杭州为10639110571,由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受理全市范围内的短信报警,再根据报警内容指令相关县(市、区)公安机关出警处置。因此,市民在使用短信报警时,请务必写明案发地点(如XXXXXX号)、案(事)件简要内容、发生时间(XXXX分)等基本要素。听力语言残疾人最好在短信最后加上“L”。

4、除绑架等不宜回复的情形外,警方在收到报警短信内容后会回复已收到。如确实需要民警到场处理的警情,警方会以短信通知“请在案发地址等民警到场,并保持手机待机状态”;如不需要民警到场处理的警情,警方会以短信告知您解决的方法。

5、由于技术上的原因,短信在发送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延时或丢失,如长时间未收到短信回复,请将短信再发送一次,也可

发短信给亲属、朋友等,由他们代为向警方电话报警。

6、因短信报警号码较长,建议市民将其存入手机短信息中心或通讯录中,方便紧急情况下迅速调用。

  • 相关文章:

  • 相关附件:
杭州 宁波 温州 湖州
嘉兴 绍兴 金华 舟山
台州 衢州 丽水     
我的邮箱 我要投诉 我要查询 我要办理 我要订阅 我要咨询 身份证查询 交通违法曝光台 高速违法曝光台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综合信息系统 消防重点单位信息系统 机动车驾驶员理科模拟考试 警校考生信息查询
全省公安: 杭州公安 宁波公安 温州公安 湖州公安 嘉兴公安 绍兴公安 金华公安 舟山公安 台州公安 衢州公安 丽水公安
车管 消防 警察学院 经济犯罪 网络安全 庆华饭店 招警 禁毒 技防 宣传 消防 网监 高速交警
版权所有:浙江省公安厅 浙ICP备 05002851
地址:杭州民生路66号     
电话:0571-87286114 邮编:310009
建议使用IE6.0,1024*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
技术支持:杭州中科天翔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:0571-81951080
版权声明 隐私保护 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
今日访问量:     访问量统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