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
办事程序
承诺时限
申报材料
承办窗口或科室
边境通行证申领
1、凡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,需申请办理《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》。
2、申请人须领取并如实填写《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,所在单位或街道、派出所签署意见、盖章后,到上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。
3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与其家人或监护人偕行,偕行人员不得超过2人。
4、前往深圳、珠海特区的本市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,不需再经所在单位审批。
5、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、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,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、珠海特区。人民警察直接凭警官证进入深圳、珠海特区。
手续齐全,当场办理。
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;
2、《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。
各派出所受理,分局户政科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