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劳改释放人员充当“厅长”招摇撞骗,以找对象、帮助解决招工等手段,先后骗取6名受害人财物达20余万元。8月14日,杨某因涉嫌招摇撞骗被杭州西湖警方刑事拘留。
44岁的杨某是建德人,大学本科文化。1997年在某公司工作时,因受贿被判刑。2003年杨某出狱后,以“厅长”身份结识了嘉兴姑娘高某,说要和她结婚。为让未来的妻子过上好日子,杨某告诉小高要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,但还缺点钱。这样,从2003年至2007年间,杨某以买房、装修、买家电为名,7次骗得11万余元。当小高要求去看他们的新房时,杨某总是找各种借口推三阻四。实在骗不了,他干脆花钱制作一本假房产证给女朋友。
去年1月,小高单位的曹某有辆私车被交警扣下,他听说小高的男朋友是厅长,就托小高帮忙。没几天,杨某就对小高说已托好关系了,但要补交2.2万元税款才能放行,后又以送礼为名拿走3000元。可曹某最后连个车轮胎都没见到。
杨某在与高某保持恋爱关系的同时,又与另一名女青年诸某谈得火热。他在诸某面前自称是省级机关处长,刚从韩国回来,马上要升官了,希望诸某经济上支持他,从诸某处骗得4万元。诸某要他还钱时,他以各种理由推却。
今年3月,杨某在杭州翠苑二区暂住地认识蒋某,杨某称自己在省检察院工作。蒋某一听,便让其帮忙给男朋友介绍工作。杨某胸有成竹地说,省电力局局长是他叔叔,可以安排蒋某的男朋友到那里上班。从蒋某处拿走2000元“打点费”后,杨某不再露面。
现已查明,杨某自2003年开始,利用各种身份招摇撞骗作案6起,涉案金额20余万元,发案地点涉及上海、嘉兴、杭州等地。西湖警方希望曾经被“杨厅长”骗过钱财的受害人,速向翠苑派出所报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