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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问: |
本人季旭亲,(Ji Xuqing)75年4月26日出生于浙江,自幼随父母出国定居西班牙,出国时未达刑事受刑年龄。根据当时法律,户口已注销。护照由中国驻西大使馆签发。
成年后曾多次回中国短期旅游或寻找生意机会,当时均住酒店,酒店也不固定,国内无暂时居住地。由于最近办入籍申请,西班牙法院要求出具回国其间中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。因为没有户籍,派出所无法出具证明。问:现在具体到哪里办理?有无法律规定?如不能办理,请示明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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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: |
您好!欢迎您浏览浙江省公安厅网站,您的咨询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
请向现国内居住地公证部门咨询。
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、工作顺利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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