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2008-03-25
今年2月2日早上,余姚市大雪纷飞,就在这时,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,329国道临山路段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。驾驶员驾车撞人后,快速逃逸了。
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,发现一名妇女躺在雪地上,已经死亡,头部和附近雪地上有大量血迹,旁边还倒着一辆自行车。法医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了仔细分析。
警方在勘查现场后,证实了法医的判断。这名妇女是在329国道上被过往的汽车撞击后致死的。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!
那么,肇事车辆是哪里来的?肇事司机是谁呢?经过调查,警方终于找了一名目击者。
目击者:我五点五十分升煤炉,(肇事车)是一辆小型的全封闭的厢式车,是白色的。
虽然目击者没有能够描绘出肇事司机的确切情况,也没有看到肇事车的车牌,但他确定肇事车是一辆白色厢式小货车。可是,根据早上6点左右的能见度,天又下着大雪,目击者对于车子颜色的判断难免会出现失误,为了万无一失,警方扩大了调查范围。
民警还发现,从案发现场往西大约7公里左右有一个监控卡口。民警调出了当天5点至6点10分经过该卡口的车辆资料,发现由西往东共有6辆小货车经过,其中2辆颜色为绿色,4辆颜色为白色或银灰色。
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彤: 两辆绿色的车子已经被排除了,那么剩下的四辆车子,我们推算了一下,从五车堰监控卡点到事故的案发地点的距离,然后我们根据这段距离,在雪天一般的机动车通过这段距离需要多长时间,又排除了两辆浅色的机动车,还剩下两辆的机动车作为嫌疑对象。
剩下的两辆小货车,被警方纳入了追踪视野。一辆是5点49分经过卡口,另一辆是6点10分。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努力后,警方终于确定6点10分出现的这辆小货车是嵊州牌照的。民警立即冒雪赶赴嵊州,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了这辆车,但是,民警没有发现这辆货车有碰撞痕迹,也没有其他可疑之处,警方排除了该车肇事的可能。而那辆5点49分经过五车堰卡口的那辆浅色厢式小货车有重大作案嫌疑。 但是监控录像中偏偏看不清这辆货车的牌照,也看不出货车来自哪里,属于哪个公司。案件调查再次陷入了僵局。 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,经过五车堰监控卡口的车辆来自三个方向,杭甬高速、牟山以及上虞,民警查看了其他卡口的监控,发现案发时段高速出口只下来一辆别克轿车,牟山方向也没有向东行驶的货车。
民警立即赶赴绍兴,连夜查看了329国道4个智能卡口监控和2个收费站监控,比对了千余辆货车。
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彤: 我们整个晚上都在查找录像,监控资料,我们在3号上午10点半左右在绍兴东湖卡口,找到了一辆与嫌疑车辆特征相符的小货车,这辆小货车在案发当天4点半通过卡口,特征完全相同,只看到牌照最后面两位号码是28,前面的号码因为其他原因看不清楚,那么在3号的上午10点半,我们又在绍兴收费站又找到了与这辆车特征相同(的车),是这辆车子,那么我们在收费站看清楚了这辆车子,整个号码都看清楚了浙BH9528。
随后,警方查到浙BH9528小货车的车主是在鄞州工作的邹某。在鄞州警方的配合下,办案民警找到了邹某,并发现了邹某驾驶的小货车。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,肇事司机邹某交代了2月2日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。 邹某说,事故发生时,由于天降大雪,视线不好,路面又滑,一个不小心撞上了那名骑车妇女。
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,他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在警方的全力追查下,肇事逃逸的邹某还是难逃法律的严惩。其实,出事后司机邹某如果能够立即报警抢救伤者的话,也许事故的后果就不会这么严重。所以,在这里,我们还是要再次提醒驾驶员朋友们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应该立即报案,保护现场,并积极抢救伤者,然后根据事故认定,明确你应该担负的责任,这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